不锈钢楼梯扶手施工合同 甲方:水田实验学校教学楼A栋工程项目部 乙方:不锈钢楼梯扶手班组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安全生产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甲方将承建水田实验学校教学楼A栋工程走廊栏杆扶手、楼梯栏杆扶手、窗护栏、楼梯靠墙扶手、路天楼梯栏杆扶手、不锈钢防盗网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,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,特订立本合同。
一、工程名称:水田实验学校教学楼A栋不锈钢等系工程。
二、工程地点:水田实验学校内。
三、承包内容:本工程走廊栏杆扶手、楼梯栏杆扶手,矮窗护栏、楼梯靠墙扶手、路天楼梯栏杆扶手、不锈钢防盗网等项目。
四、承包方式:包工(包括小机械、磨片、氩焊机、氩气、焊线;拉爆螺栓、抛光轮、电缆等)。
五、质量要求:
1、甲方材料:不锈钢栏杆扶手,Φ63钢管厚度1.5mm、Φ50钢管1.0mm、Φ38钢管0.9mm、Φ32钢管0.8mm;
2、不锈钢梯材料:Φ50主钢管1.0mm、Φ38横管0.9mm。 3、不锈钢防盗网材料:扁钢10×40×1.0,圆钢φ20×1.0;
4、本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、技术要求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、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。工程质量要求“合格”;(各项接口满焊)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的无偿返工。
5、工程完工后,应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。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做好现场的半成品材料保管和成品保护,若造成损坏照价赔偿,安装结束后,必须办理文字交接手续移交给甲方,否则发现损坏工料由乙方负责。
六、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:
1、承包单价:走廊栏杆扶手、楼梯栏杆扶手、窗护栏杆扶手、路天楼梯不锈钢栏杆扶手(均以扶手面管延长米计算)。制作安装70.00元/m;楼梯靠墙的不锈钢扶手制作安装(以面管延长米计算)。18.00元/m;不锈钢爬梯制作安装(高度单长米计算)70.00元/米;不锈钢防盗网(以不锈钢窗防盗网周边以平方米计算)55.00元/㎡。
2、承包单价内已包含劳务人员基本工资、工资性补贴、辅助工资、职工福利费、劳动保护费、个人所得税、社会保障费、进出场旅差费、施工管理费、劳动保护用品费、保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、材料进出场费、竣工清理和产品检验等费用。